华为“挑战”美国FCC:并未违法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已向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为美国对通信网络的国家安全威胁,正式提出法律质疑。
    FCC于2020年6月份正式将中国的华为和中兴通讯指定为安全威胁,这一声明禁止美国公司动用83亿美元的政府资金从这些公司购买设备。但在同年12月,FCC拒绝了华为的请愿书,要求该机构重新考虑其决定。
    华为在本周一晚些时候向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请愿书中表示,FCC的命令超出了“法定权限;违反联邦法律和宪法;是任意的,反复无常的,并且滥用自由裁量权。”
    FCC没有立即对华为的请愿发表评论。
    该机构还于2020年12月敲定了规则,要求配备中兴或华为设备的运营商“更换”设备。为此,它制定了一项补偿计划,美国议员于12月批准了19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计划。
    同样在1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开始撤销中国电信在美国运营的授权,因为它采取了进一步的措施来打击中国在美国电信中的作用。
    中国最大的电信公司中国电信已获得提供电信服务的授权已近20年。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4月警告说,它可能会出于国家安全风险的考虑,关闭三家由中国国有控股的中国电信公司在美国的业务。它们包括中国电信美洲公司,中国联通美洲公司,太平洋网络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ComNet(USA)LLC。
    2019年5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投票否决了另一家中国国有电信公司中国移动在美国提供服务的权利,理由是中国政府可能会利用该批准对美国政府进行间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