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赏后要求退款,虚拟主播称自己是大冤种,怎么看待这个监管漏洞?
奇幻空间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原标题:《多名虚拟主播遇未成年人打赏后退款诉“负债”,如此监管漏洞如何看待》
6月28日,多位B站主播于站内动态发文,称自己遭遇了大额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后被要求退款一事,有网友称已经有不下十几位主播“中招”,其中有主播退款额达14万,一名退款额为10万的主播称除了退款外自己被扣了5万平台费用,自己不仅没有赚钱而且还变得“负债累累”。
按道理说,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行为,对于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要求主播退款是很合理的事情,为何这一次多位主播表示自己“哑巴吃黄连”?从虚拟网络主播“蝶太”的个人动态中可以梳理这一未成人年充值打赏事件的前因后果。
6月28日晚,蝶太收到官方通告,通知其账号接到了未成年人等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反馈,粉丝某某在直播间进行打赏,现监护人主张退款,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官方平台对其在直播间内消费进行退款,金额为10万余元,并扣除主播账户中等值的五万余元。蝶太表示难以接受,称此前该粉丝在直播间消费时,就曾通过直播管理向该粉丝劝导“适度消费”并确认该粉丝身份,粉丝自称为三十岁程序员,非常有钱不需要主播担心。
此次受到未成年人充值打赏退款的大多为虚拟主播,直播内容涵盖游戏、杂谈、唱歌等多个领域,未成年人退款通知出现比较集中,大多虚拟主播在28日晚间收到通知,可能为官方统一批次进行处理。
虚拟主播的粉丝们对于这一事件的发生也表示了“不满”和“费解”态度,认为在国家明令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情况下,还出现了未成年人充值打赏问题,平台方应当承担起审核不严、监管不力的责任,而并非将退款的压力全部给到主播身上,亦有粉丝认为在此事件中,主播方已经有尽力防范未成年人打赏了,在接受高额打赏后劝导充值消费量力而为,并再三确认该粉丝身份信息,并未曾预料该粉丝为冒名顶替的未成年人,需要退除比充值消费金额更多的钱实属有点“冤”。
2020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就已强调未实名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也不能打赏,需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在2021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则说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表明了如果未成年人给主播打赏,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是可以追讨回打赏款项。
然而细细一想这其中存在着一大难题,就是如何认定打赏的行为人确实是未成年人,此前也出现过未成年人冒用家中长辈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或使用家中长辈的账号进行充值打赏的事件,未成年人利用成年人的账号、身份、密码等信息,规避平台监管认证,对于这种情况的充值打赏曾出现过多起纠纷,父母主张全额退款,而平台方则主张打赏账号确为实名认证的成年人账号,应被视为经过监护人同意,不能退款。
在这次众多虚拟主播遇到未成年人大额退款事件中,其首先暴露的漏洞就是家庭监管上的不力,B站当前具有三种未成年人保护模式,一是青少年模式,已经实名认证的成年人账户是可以开启这一模式,开启和关闭该模式需要确认一个四位数密码;其二是亲子账号,成年人实名账户与未成年人账户进行绑定,远程管理未成年人账户;其三是课堂模式,同样通过设置独立密码操作。家长未对儿童使用个人账户做管控,暴露个人银行支付账户密码信息是家庭监管环节出现了漏洞。而平台方的审核、管理措施是否得当也值得反思,在用户进行高额充值打赏行为时,是否有落实账户实名,进行人脸验证、指纹验证等多种生物验证方式确认打赏主体身份?在发生充值打赏纠纷后,直接扣除主播余额的行为是否有些过于简单粗暴,有逃避平台审核失察之疑?在防范未成年人充值打赏这件事上,主播、平台、家长三方都应当承担责任,主播不能引诱打赏,平台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家长也不能当“甩手掌柜”,哪一环节缺了席都可能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