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Web 3.0 并非资本问题的答案,至少现在不是

QA元宇宙

    
    
    
    用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作为开场,后Web2.0开启了全民创作的时代,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独一无二的创造者。
    美食爱好者变成了职业吃播,化妆爱好者变成了职业美妆博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爱好变成了职业,并以此积累了大量粉丝、流量、以及财富。
    比如刘畊宏通过抖音找到了事业的第二春,成为全中国最知名的健美操主播。黑猫以一个家庭主妇身份上传美食制作视频,跻身B站的百大美食博主。
    但现实是,每一个走红的刘畊宏背后,都有几百位健身创作者做着同样的事情,但他们的结果只是培养了爱好,而已。
    最终成功的只是头部的少数人,而他们瓜分了几乎所有资源和利益。而底层的爱好者们几乎无法完成从流量到收入的转化。
    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对于流量的盲目追求达到了一个近似病态的程度,尤其是在中国。
    
    对此有关的争论一直存在,凡是谈创作者经济,就不可能绕开《The Overlooked Levels of the Creator Economy(被忽略的创作者层级)》这篇文章所定义的创作者层级。
    
    1 为了好玩而创作的爱好者
    短视频的蓬勃发展让创作门槛变得很低,任何人都可以唱歌、说段子、跳舞然后制作成视频发布到网上。
    爱好者,成为了构成这些平台主要的生产者。
    对内来说:他们大部分都没有精力和时间去把拍视频当做一个事情来做,顶多算是个业余爱好,因此整体的创作质量无法保证。
    从外来说:一般没有其他公司或是MCN机构来投资这部分人的创作,或是对内容提供建议或者把关,平台可能会有一些激励计划,但是大多停留在直接的奖励,他们更关心的是已经小有名气与创作体系的作者。
    所以大多数人都是业余爱好者,也只会是业余爱好者。
    2 全职创作者
    一部分有所成绩的创作者会脱离爱好的层级,辞掉日常工作全力创作。比如大家经常见到的主播,公众号运营者,或者短视频创作者。
    这个层级的创作者,通常都以工作室为单位,缺乏经营业务的经验,以至于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与时间进行资源兑换和作品推销,这甚至占用了他们的创作时间。
    但很明显的一点是,粉丝催更的现象在这部分全职创作者身上发生得尤为频繁,本质上就是供给不能完全跟上观众的需求,整体效率不高
    他们比爱好者要好一点,通过创作维持了一定的现金流,完成了初步的变现。
    3 签订合约的小明星、网红
    我们可以将网红视为重视外部建立合作关系的全职创作者,其中的代表就是现在的鲜肉小明星、网红。他们很多可能签了专业的经纪公司进行合作,拥有比较丰富的名声和资源,所以大家通常会觉得 3 级的人比处于 2 级的人更成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很多小明星或者是练习生并不如独立的主播收入高,名气更是相去甚远。这种情况下,很大一部分人开始从3级跳回2级,抛开外部资本独立赚钱。他们的痛点并非变现或是作品,而是要弄清楚如何在短时间内将资源转化为名声,进而发挥持续的商业价值,进行良性循环。
    4 超级大V、头部明星
    我们以沈腾这样的明星为例,他们要做的是将名声尽可能的转变为商业价值,同时保持一种持久力,这种持久力甚至会比沈腾本人更长寿。
    他现在有自己的公司和电影制作团队,无需和任何出版商或者经纪公司合作支持,可以相对独立地开展业务。这会形成一个持续的循环(有时是良性的,有时是恶性的),保持相关性并最大限度地利用任何机会成为了他的主要追求。
    
    如上,创作者的竞争环境不平衡也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大家可能想问,MCN、经纪公司、出版商这些都把流量变现玩地明明白白了,就是走头部效应,我现在还去分析创作者经济还有什么意义?谁有流量资本就选谁,资本选了谁,谁就又有了流量。与其说是大V的时代,不如说是资本选择的时代。但是有一个道理人人都懂,一个产品如果面向大部分人,显然将更有市场。而在创作者经济层级内,明明底层一二级的创作者才是大多数,但少有人把目光放他们身上,反而集中争抢头部的大V。我们似乎适应了是创作者给公司打工,而非公司为创作者提供服务这件事。虽然这个模式的确存在了很长时间,但不代表这是一个健康的生态。
    
商业社会中,一个公司从注册到上市,大致会经历种子轮、天使轮、VC、PE、PreIPO、IPO、上市这一系列的过程,每个过程里都会有专业的机构进行服务和指导,像投行、律所、事务所等,这就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和高效配置。

    同样的,我们可以把每个创作者都看成一家公司,无论他处于哪个阶段,都需要对应的服务和资源来让他走得更好更远。
    很多创作者其实并没有什么运营知识,学历也参差不齐,经常会不知道怎么做。比如说内容遇到瓶颈之后,通常会参考同行来寻找所谓的“流量密码”,导致现在内容创作上的同质化极其严重,色情、低俗内容也应运而生。
    创作者,他们需要指导,让他们可以更加专注于优质内容,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运行。
    这就是我想说的,创作者经济其实还有很大空间,但这空间并非来自创作和流量变现,而是为创作者提供解决方案。
    正如Dan Runcie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里写道:
    
Clearly, we need more tailored solutions for creators. The billions of dollars poured into the creator economy might suggest that the space is oversaturated, but that’s far from the truth.
    (显然,我们需要为创作者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涌入创造者经济的数十亿美元可能表明该空间已经过饱和,但这远非事实。)

    为了帮助创作者升级,我们需要以更细致入微的方式考虑创作者的等级,并且提供服务。
    
    
    

    大家会很自然而然地认为,Web3.0去中心化了,所有权回归了,资本的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3.0并非那个答案,至少现在不是
    

    很多人觉得区块链就是Web3.0,也有人认为Web3.0不过是噱头,说到底还是区块链。关于Web3.0和创作者经济的分析,我就不多做赘述了。
    其实这些争论很好地反映出了一个问题,目前并没有很好的能代表3.0的产品,即使是我们熟知的Mirror。
    我们通常会把mirror作为一个去中心化的内容发布平台,因为它的核心功能是将创作内容存储到区块链上,因此它被认为是3.0的创作者平台。
    
高情商:但如果说有一个关于Web3.0的项目,人们心中想到的第一个一定是Mirror。低情商:除了 Mirror,你还能说出什么Web3.0产品?

    从 Mirror 自己的角度来说,它的定位其实是DAO组织里的其中一个基础设施。它提供了一系列 DAO 的基础技术工具,创作者们基于这个工具可以构建一些媒体 DAO。
    
    Mirror 产品路线图
    
Mirror 拥有一个很庞大的体系,我们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是他们最不在意的那一角。

    从web3.0的角度来看,的确它实现了一些链上的价值和底层的应用,但是也仅此而已,离3.0的目标还相去甚远。
    换句话说,包括Mirror在内,metamask、opensea这些项目,虽然带来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并没有解决任何一个现有的问题,它的本质其实是在Web2.0 plus,甚至连2.5都不到。
    比如说不建立推荐、回复、热度跟踪,mirror的作品便无法被发现。而一旦开发应用方面的需求,又会造成过去同样的创作层级。
    如何通过机制或者是合约来解决这个系统性的问题是未来3.0的一个重大课题,但这显然并不能在一朝一夕完成。
    当整个行业技术架构各方面都不成熟的时候,我们必须要有东西先做出来满足用户的需求。
    在这个基础上,当产品形成规模之后,再考虑更新全新的架构。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现在去提前适应可能到来的3.0产品,还太早了,甚至都没有一个成熟的模版去参考。不如多花一些时间关注应用层面的事情,比如为不同层级的创作者提供细微差异的服务。
    这个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类似的参考,有的叫孵化,有的叫SaaS。
    我觉得,当整个创作者层级都得到合理健康的服务时,未来将更趋向于“订阅制化”。创作者通过去中心化的方式订购专业的服务,以达到不同层级所需要的传播需求和变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