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遭罚逾50亿美元,相当于该公司八个月的利润
10月22日,因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丑闻事件,高盛遭香港证监会罚款3.5亿美元。同日,美国司法部发布消息,高盛承认在上述案件中犯错,同意向四个国家支付近30亿美元,以结束对高盛与1MDB之间业务长达数年的调查。
10月22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指出,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该失误导致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在2012年及2013年通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因此,证监会决定对此进行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27.1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认为,一马基金财政状况疲弱,偿还能力令人质疑,集资额远超实际需要,然而高盛亚洲欠缺充分的监控措施,在日常运作中存在监察职员和侦测失当行为,并在与1MDB债券发售有关的多项预警迹象未获适当审查,尚未就有关预警迹象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时,便容许发售继续进行。
当地时间周四,美国司法部在披露的文件中指出,高盛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将对违反《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的指控认罪,并承认向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官员行贿超过10亿美元,以获取回报丰厚的业务。作为与美国、英国、新加坡和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门协调一致的决议的一部分,高盛将支付超过29亿美元的罚款。
同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审慎监管局亦发文表示,将对高盛处以总计9660万英镑(1.2亿美元)的罚款;23日凌晨,新加坡警察部队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已经和高盛达成协议,高盛将赔偿新加坡政府1.22亿美元,并需将在债券项目中收取的6100万美元费用,移交给马来西亚当局。
需要说明的是,英国与新加坡的两项罚款是上述达成的29亿美元全球协调决议的一部分。
事实上,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于上月批准检察部门撤销对高盛旗下3家子公司涉及1MDB案件的诉讼,作为和解条件,高盛答应赔偿马来西亚政府39亿美元,其中包括以现金支付的25亿美元,同时为马来西亚政府追回至少14亿美元资产。
若计算上所有的罚款金额,高盛遭罚逾50亿美元,几乎相当于该公司八个月的利润。
背景资料
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拉扎克在2009年上任时创建了主权基金一马基金,当时设立该基金的目的是为马来西亚政府及其民众的经济利益进行投资。2012年和2013年,高盛通过三次发行债券为1MDB筹集了65亿美元,声称将其投资于发电厂和石油钻探企业。
经美国司法部调查,在2009年至2014年之间,高盛直接或间接向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的外国官员行贿超过16亿美元,这些官员包括马来西亚政府、1MDB、阿布扎比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主权财富基金、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等,目的是确保高盛获得1MDB筹集资金时的承销资格。
此外,经马来西亚检方查明,高盛在承接该发行业务时,资金被侵吞且涉及贪污,其中超过45亿美元流向了由马来西亚和阿布扎比腐败官员控制的欺诈性空壳公司。检方表示,这笔钱主要被马来西亚政府顾问JhoLow窃取,JhoLow得到了两名高盛银行家以及一些政府同伙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