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被判赔摩托罗拉52亿,17年前思科对华为的手法重现?
最近一年多来,中美两国在贸易、科技等领域发生了许多分歧和争端。前几日,美国司法部公布一份联邦起诉书,指控华为勒索并窃取美国公司的商业机密,这件事情还未完全过去,摩托罗拉又对有“小华为”之称的海能达开始展开进攻。
近日,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作出了一项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3.46亿美元损害赔偿金,及4.19亿美元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受此影响,海能达股价大跌。
起诉海能达事件始末
此次的摩托罗拉起诉海能达事件要从两年前开始说起。
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公司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商业秘密;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公司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版权。其后案件进入证据开示阶段;
2019年9月,案件证据开示全部结束;
2019年11月6日进入庭审阶段;
2020年2月12日,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公司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版权,要求公司、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2020年2月14日,美国伊利诺伊州法院陪审团作出了一项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版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3.46亿美元损害赔偿金,及4.19亿美元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合计7.6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2.71亿元)。
本次陪审团裁决结果并非一审判决,陪审团裁决结果仍需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后作出一审判决。
海能达表示,公司对陪审团的决定表示失望,尊重但不同意本次陪审团裁决。该陪审团的裁决尚待伊利诺伊州法院审查并作出一审判决。如果伊利诺伊州法院的第一项审判决定支持该陪审团的裁决,公司将保留对第一项审判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以进一步保护公司的权益。 该公司认为,美国司法系统将最终就此争端做出公正的裁决。
上述陪审团裁决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本诉讼事项已构成重大诉讼,将对海能达2019年度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
2月3日,海能达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亿元-5.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7%–21.64%。
诉讼起因:双向无线对讲技术
这起诉讼由摩托罗拉系统在2017年提起的,它称海能达窃取了其用于公务员、建筑工人和学校官员的双向无线对讲技术。通过使用该技术,即使在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无线传输塔无法正常工作时,也可以实现正常通信。
摩托罗拉系统称,被盗的机密包括免提通信,定位功能,遇险警报以及电话用户和无线电用户组之间的通信技术。
摩托罗拉曾是全球无线通信的领导者,手机史上第一款手机就是由摩托罗拉发明,1998年摩托罗拉又发明了无线对讲机技术。
需要注意的是,该摩托罗拉不是联想旗下的摩托罗拉,2011年通信设备巨头摩托罗拉拆分为摩托罗拉系统公司和摩托罗拉移动公司, 而联想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业务。
围绕着知识产权保护和是否滥用垄断地位,双方进行了反复拉锯战。摩托罗拉认为,海能达侵犯了自己专利,要求海能达进行赔偿与限售;海能达方面则分别在中国、美国等地对摩托罗拉发起诉讼,指责摩托罗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海能达认为,摩托罗拉系统公司蓄意、主动通过非法反竞争行为,阻止美国专网通信市场的自由竞争:利用其在公共安全行业的主导地位,阻碍更新的、价格更合理的技术进入美国;维持高于其他自由竞争市场的价格,向美国客户收取畸高费用,并攫取巨额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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