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人工智能生成文章作品纠纷案审结,腾讯成大赢家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版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烈,有时候我们想听一首歌,会发现自己手机上的音乐APP根本搜索不到,无奈只能在手机上安装多个音乐软件,还有视频软件亦是如此,这都是因为该软件是没有这首歌、或者这部电视的版权。
    在文学创作领域,版权也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网络的快速发展,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让许许多多的好文章能够得到广泛流传。比如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人们可以每天阅读到最新、最热的文章,个人开创公众号写文章、发表观点也成为很多人追捧的一种方式,而且还可以带来可观的收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版权纠纷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此前一则有关版权纠纷的案件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是一则全国首例认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构成作品案件,近日,该案一审判决已生效。
    AI自动撰写文章被盗用,腾讯起诉
    2018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了标题为《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的财经报道文章(以下简称“涉案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
    
    图片来源:OFweek维科网
    此文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当日复制涉案文章,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向公众传播,发布标题为《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的文章。经比对,该文章与涉案文章的标题和内容完全一致。
    腾讯公司遂将盈某科技诉至南山区法院,并诉称:涉案文章是由其组织的包含编辑团队、产品团队和技术开发团队在内的主创团队利用Dreamwriter软件,在大量采集并分析股市财经类文章的文字结构、不同类型股民读者的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其独特的表达意愿形成文章结构,并利用其收集的股市历史数据和实时收集的当日上午的股市数据,于股市结束的2分钟内完成写作并发表,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
    腾讯公司认为,涉案文章作品的著作权应归其所有,盈某科技的行为侵犯了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针对腾讯公司的诉请,被告盈某科技未发表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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