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主要国家及组织的大数据战略

科多大数据

    当前大数据应用的成功案例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除技术突破和应用创新之外,大数据正逐渐引起公众意识形态的变革甚至社会结构的深层调整。受到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广泛关注,纷纷从国家层面提出具体的大数据发展战略。
    由于大数据自身内涵发展迅速,随着存储设备、记录工具和分析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应用的深度与影响力也日新月异,各国在大数据战略也是基于国家整体发展趋势进行布局。
    (1)美国:
    2012年3月美国联邦政府推出“大数据研究和发展倡议”,其中对于国家大数据战略的表述如下:“通过收集、处理庞大而复杂的数据信息,从中获得知识和洞见,提升能力,加快科学、工程领域的创新步伐,强化美国国土安全,转变教育和学习模式”。作为响应,同年5月,奥巴马政府发布了“构建21世纪数字政府”战略规划,通过Data.gov平台的建设吸引更多参与者加入,同时以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牵头推进政府自身的公共数据开放,2015年3月,联邦总务管理局公民服务与科技创新办公室旗下的18F创新小组,会同联邦数字服务中心、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联名发布了关于政府网站的数字化分析仪表盘,协助公众实时、便捷地了解美国联邦政府网站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
    (2)英国:
    英国政府于2010上线政府数据网站Data.gov.uk,同美国的Data.gov平台功能类似,但主要侧重于大数据信息挖掘和获取能力的提升,以此作为基础,在2012年发布了新的政府数字化战略,具体由英国商业创新技能部牵头,成立数据战略委员会,通过大数据开放为政府、私人部门、第三方组织和个体提供相关服务,吸纳更多技术力量和资金支持协助拓宽数据来源,以推动就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实现大数据驱动的社会经济增长。2013年英国政府加大了对大数据领域研究的资金支持,提出总额1.89亿英镑的资助计划,包括直接投资1000万英镑建立“开放数据研究所”。
    (3)欧盟:
    作为一个政治共同体,欧盟制定大数据战略的出发点与一般实体国家存在区别,其更强调技术导向的数据共享,消除成员国家间的信息屏障。2010年11月欧盟通信委员会向欧洲议会提交了题为“开放数据:创新、增长和透明治理的引擎”的研究报告,围绕开放数据制定大数据相关战略,于2011年11月被欧盟数字议程采纳,作为“欧盟开放数据战略”部署实施。其核心在于促进成员国政府拥有的公共数据的开放度与透明度,通过数据处理、共享平台与科研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向全社会开方欧盟公共管理部门的所有信息,实现“泛欧门户”的成员国无障碍信息共享。
    
    (4)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于2013年8月发布了《公共服务大数据战略》,其中提出了大数据战略的6条原则:
    数据属于国有资产;
    隐私保护机制设计;
    数据完整性与处理程序透明;
    技术、资源与数据处理能力共享;
    与工业界和学术界合作;
    加强数据开放。
    从中可以看出,澳大利亚大数据战略中重视公众隐私保护,鼓励政府与其他领域社会主体合作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和政策指导,从而获取公众对政府占有和管理大数据的信任。
    (5)日本:
    2010年5月,日本发达信息通信网络社会推进战略本部发布了以实现国民本位的电子政府、加强地区间的互助关系等为目标的《信息通信技术新战略》,在其基础上,总务省于2012年7月发布“活跃ICT日本”新综合战略,侧重于以技术革新发展大数据战略,进而实现国民本位的电子政府、加强地区间的互助关系。在应用当中,日本的大数据战略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ICT技术与大数据信息能力的结合为协助解决抗灾救灾和核电事故等公共问题贡献明显,实现社会公共价值促生。
    
    (6)韩国:
    在朴槿惠政府倡导的“创意经济”国家发展方针指导下,韩国多个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大数据发展计划,包括2011年韩国科学技术政策研究院以“构建英特尔综合数据库”为基础的“大数据中心战略”,以及2012年韩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大数据未来发展环境战略计划,其中,2012年由未来创造科学部牵头的“培养大数据、云计算系统相关企业1000个”的国家级大数据发展计划,通过《第五次国家信息化基本计划(2013-2017)》等多项具体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层面。
    可以看出,各国的大数据战略规划重点并不相同,但结合在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公共价值从表达、冲突、调解到识别、促生都在新的范式中展开,我们可以将这些大数据计划从公共价值的视角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维度:
    (1)研发支持:
    丰富大数据挖掘与分析的工具,形成对社会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有利于政府在日益复杂和动态变化的社会环境中识别公共价值需求并判断其重要性。
    (2)数据分享:
    公共价值调解的重要基础在于全面掌握信息之后的沟通与互动,社会多元主体的价值冲突多数源自信息不对称现实下的囚徒困境和双盲选择,造成价值调解环节的技术性缺陷。通过大数据的支持全面细致地掌握冲突相关信息并实时做出判断,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而改善价值冲突调解效果。
    (3)战略安全:
    通过标准来引导和控制应用层面的走向,能够实现对于公共价值需求的引导,数据主权和国家安全的保障,也是政府为主导公共价值促生的必要内容。
    大数据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的新引擎,不但促进社会创新,还引起社会结构的重大变革,给全球带来了深远影响。文章依据PV-GPG框架,从公共价值促生的视角比较了美、英、澳、欧盟等六个世界主要国家及组织大数据战略的发展情况,按照政府识别公共价值需求、调解公共价值冲突、主导公共价值促生的脉络,总结出研发支持、数据共享、战略安全的三方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