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国内各省市自动驾驶相关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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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及《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
    7月8日,广州市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及《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意见》给出了智能网联汽车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机制,《工作方案》则给出了具体实施更加细化的内容,包括应用示范运营范围及场景、准入条件、事故和违法处理要求、退出机制、职责分工等。
    山东省:《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7月14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山东省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到将车载传感器作为重点突破的技术领域,要研发用于智能汽车的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环境感知传感器,满足自动驾驶的要求。同时要重点研发超声波、毫米波、混合固态激光雷达、摄像头、卫星定位、惯性导航等传感器,促进MEMS传感器与其他自动驾驶技术融合的智能感知技术发展。
    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
    7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要巩固汽车优势产业发展,推动汽车产业向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电动化方向发展。强化车用无线通信、自动驾驶、环境感知与决策控制领域的技术攻关,布局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智能化驾驶辅助系统等。打造新兴技术及融合基础设施,建立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车联网络,开展智能路侧设施和测试场建设,实施“5G+”智能网联汽车工程,争创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区。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7月1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行动计划》中将智能网联汽车列入重点攻关技术,并强调要促进智能化网联化发展。具体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与互联网、 5G 通信等企业合作,打造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平台;加强新能源汽车与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互联,建设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支持开展智能汽车车路协同测试及规模化示范应用,实现“人—车—路—云”高效协同。进一步开放自动驾驶测试环境,扩大测试道路里程;支持智能化新能源汽车在BRT 、矿区、工厂、港口等特定区域的商业化示范应用;2021—2023 年,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 10 家左右 。
    北京市:《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
    7月20日,首都标准化委员会印发了《2021年北京市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作要点》表示,要发挥首都标准化技术资源优势,聚焦 “十四五”发展重点,围绕首都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鼓励企业加强创新性、引领性标准研究创制,围绕“两区”建设、数字经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等发展要求,重点支持高精尖产业、新基建、新材料、区块链、自动驾驶、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先进标准创制,重点支持国际标准创制,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中特别提到了自动驾驶发展,强调要突破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核心技术,重点开发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与摄像头融合一体化传感系统;攻克半封闭场景的无人驾驶技术;搭建人、车、路协同数据系统。
    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
    7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要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完善“全车型、全出行链、全风险类别、全测试环节和融合新基建基础设施”的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布局。要提升自动化交通装备,推进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的试点和应用工作,推动洋山港智能重卡示范应用升级,试点货车队列行驶技术、港区无人驾驶的测试。要推广智慧港航装备应用,推动自动驾驶船舶、自动化码头和堆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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