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社部发布「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标准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发布了《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一下简称“《标准》”)。
    
    该标准由国家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浙江省人社厅指导,阿里巴巴集团牵头,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主要起草,历时2年完成。
    人工智能训练师的定义
    人工智能训练师是近年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产生的新兴职业,被业界称为机器人“饲养员”。根据《标准》对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位的定义,人工智能训练师是指“使用智能训练软件,在人工智能产品使用过程中进行数据库管理、算法参数设置、人机交互设计、性能测试跟踪及其他辅助作业的人员”。工作内容有解决方案设计、算法调优、数据标注等。
    人工智能训练师的核心目标是让智能更懂人类,更好为人类服务。
    职业能力分为五个等级
    根据《标准》所载,从数据采集和处理、数据标注、智能系统运维、业务分析、智能训练、智能系统设计等维度划分了L5-L1的五个等级,并对各个等级的职业能力给出了具体的描述和要求,为人工智能训练师这一新职业提供职业发展指引。
    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的职业技能要求依次递进。
    五个职级分别需要掌握哪些技能?
    在《标准》中,对于五个不同等级的职别,训练师需要掌握的理论知识及技能要求是不一样的。
    对于五级初级工和四级中级工来说,重点是考查“数据标注”和“数据采集和处理”这两方面的能力。
    而对于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来说,重点是考查“智能系统设计”、“智能训练”这两方面的能力。
    不同职级的技能要求
    
    根据《标准》规定,五级初级工和四级中级工需要重点掌握“数据标注”能力,其中五级初级工的技能要求是“原始数据清洗与标注”和“标注后数据分类与统计”,而四级中级工的技能要求是“数据归类和定义”和“标注数据审核”。
    
    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需要重点掌握“智能系统设计”能力,其中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是“智能系统监控和优化”以及“人机交互流程设计”,而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是“智能产品应用解决方案设计”以及“产品功能设计以及实现”。
    
    至于一级高级技师需要重点掌握的智能系统设计,则已经上升到了产品应用的问题,并且能够跨多业务领域设计出产品应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