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R消费将成为互联网时代个人消费的新形式
2017年8月,国务院了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在《指导意见》中三次提到“虚拟现实”的概念。其中表示,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积极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娱乐等技术丰富消费体验,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王爱华介绍,VR消费是互联网时代个人消费的新型消费形式,正在探索和成长。首先,VR消费过程是对网络、软件、硬件、服务、内容等多种消费信息元素的有机结合,需要广泛的产业生态各方的合作;其次,更高的性能、更炫酷的外观、更流畅的体验和更丰富的内容等需求,是VR持续不断的要求。
为了促进VR这个新技术新应用在信息消费市场释放更大的增长空间,产业链还需要不断的努力,优化产业生态中各个环节的解决方案,大幅降低成本,让消费者用得起、用的好,在游戏产业还得用得爽,这就需要产业链不断创新,深度融合,来探索多赢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