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开工,地方政府的“标配”为何必须是数据开放平台?

算力智库

    数字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数据,可用于在线计算的数据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框架下,社会分工各部门间可以通过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高效的广泛连接和协同,从而形成可信、共赢的新型价值联盟,实现社会化生产的提效降本,并促进和深化社会创新。
    
    1数字经济实践
    目前国内数字经济实践中分为资产化和数字资产化两大环节:
    资产数字化环节伴随着IoT、计算机视觉、工业物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的发展,物理世界同数字世界的鸿沟日益收窄,同时,资产数字化所覆盖的对象也从实物、人等扩展到了人与物、人与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和互动层面,数字对于场景(时间、空间、事件等要素构成的上下文环境)的刻画能力日益深入。因而所谓“上链”的过程也从单纯的技术实现范畴,转化成了帮助企业跨越“数字藩篱”,将物理世界同数字世界“打通”的一整套方法论体系。这一环节带来的价值主要是业务的提效降本。
    数字资产化环节是前一环节基础上的增量创新,在业务效率提升的基础上,带来了新业务的扩展、新价值的发现,以及新一轮资产数字化的闭环开端。在资产数字化之后,利用数据中台、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结合数据的挖掘、治理和应用等工作,企业自身的数字化程度及数字化生产力得到极大提升,使得企业能同其他企业形成以数据可信协作为基础的数字生产关系,充分利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以数字联盟的形式,实现业务的创新和扩展,从而实现从数字到价值的“价值藩篱”跨越。
    2数字联盟的特征和分类
    数字协作联盟作为新型的数据生产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其分类和特征。基于近年来国内多种有意的探索,本文初步梳理和研究了目前常见的数字协作联盟形态,如下图所示:
    这一工作一方面将对后续有志结成联盟的“盟主”企业,在如何定位、形成、运营、发展、变革等方面提供比较清晰的比照坐标,另一方面,也能帮助联盟成员企业更好的选择联盟,并清楚的识别和最大化发挥联盟带来的价值。
    
    从前述数字协作联盟的四种形态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同其他联盟一样,数字协作联盟也存在着一定的生命周期规律,从联盟的结盟、发展、稳定到变革,每个阶段联盟的“成员-规则-运转”三要素都将面对不同的问题和挑战,需要结合当前的情景,以及相应的动能来进行体系化的分析和解决方案设计;另一方面,不同形态的联盟之间并非孤立无联系的,不同联盟形态存在转型和联合的可能性,例如,证券的存托管这样的监管驱动型联盟在联盟数据能力、成员分布以及各成员业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可能会自发的转型成为围绕新型业务(如投融资撮合等)的产业价值型联盟,又比如对于开放赋能型的数据开放联盟,可能需要同银行间协作联盟合作,来寻找数据开放的应用落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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