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庭审 证人戴VR眼镜3D还原真相
物网智库刘诗源 摄
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也是北京市首例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应用“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进行举证质证的案件。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的公诉人在目击证人出庭环节,证人戴上VR眼镜后,向法庭3D还原了案发经过。据悉,使用3D和VR等进行证据展示全国尚是首次。
检方指控,去年9月13日,被告人张某于在北京海淀区某公司办公室内,因感情纠纷,持刀刺扎19岁的被害人刘某,致刘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张某在案发现场等待,后被赶到的公安人员抓获。据张某供述,案发当天携带水果刀到了刘某所在公司,先是扎了自己三刀,后在争执中,张某将刘某扎伤,刘某倒地后,张某又补了两刀,将刘某扎死。
刘诗源 摄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通过“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进行了举证。其中根据公诉机关的申请,合议庭依法通知了一名目击案发全过程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该名证人在作证过程中,通过“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以VR手段当庭演示了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后持刀刺扎被害人的全过程。此外,担任本案尸检的法医作为鉴定人亦根据合议庭的通知出庭,并当庭通过“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详细解释、演示了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情况以及致死原因。
被告人及辩护人根据公诉人举证情况,有针对性的发表了质证意见。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质证意见后,对部分关键证据当庭进行了认证,实现了“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对控辩双方质证意见的焦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随后进行的法庭辩论环节,引导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主要围绕焦点问题就被告人定罪及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刘诗源 摄
“PPT”软件仍是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法庭示证最常用的辅助工具,但因“PPT”软件并不是为法庭示证所专门开发,作为法庭示证的辅助工具时存在弱点。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与一专注现实与增强现实及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的科技公司合作,研发了出这套“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另外这家公司还与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研发的VR未成年人检察心理测评系统也已进入测试阶段。
刘诗源 摄
北京一中院方面认为,通过“出庭示证可视化系统”这一先进信息化手段在庭审中进行举证质证,一方面有助于公诉人当庭直观、全面、生动地出示证据,同时也有助于被告人、辩护人在庭审中切实行使质证权和辩护权,提高庭审含金量。据悉,通过张某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判,该系统将正式在全北京检察机关推广。这套系统还有其他四大优势:
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查与出庭准备同步化。检察官仅用1分钟即可将电子卷宗导入系统,此后便可借助系统阅卷功能实现案件审查。
二是注重出庭效能:根据庭审需求自由灵活示证。公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触屏电脑使用手指现场对证据照片放大缩小,高清电子卷宗照片的优势在此过程中完全展现。
三是立足出庭效果:实现法庭采择证据过程透明化。公诉人可先在示证电脑中对证据进行查询、选择、遮挡或顺序调整,再通过“实时投屏”功能将证据投射到终端显示器。
四是强化证据效用:增强公诉人法庭示证说服力。公诉人可更方便地控制播放的起止位置,更可以在任意一帧视频中直接进行圈点、选中放大等标注操作,增强了公诉人对视听资料证据的控制力。(新民晚报 潘子璇)